海南污水處理資訊:在快速邁向工業化和城市化過程中,我國生態環境問題如資源束縛趨緊、環境污染嚴重、生態系統退化、霧霾范圍擴大等重大環境污染事件頻發。
日前,在第二屆中國民生發展論壇上,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副院長柴發合發言中指出,我國環境污染問題已經成為民生不可承受之重,需要尋找一條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相互協調、相互依賴的道路。
環境問題集中爆發
全國工商聯環境商會秘書長駱建華介紹,過去30年間,我國環境質量至少三次受到經濟增長所帶來的沖擊。次是在上世紀80年代,我國鄉鎮企業全面突起;第二次是在1992年后,我國市場經濟進一步開放;第三次是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后,我國4萬億元資金拉動經濟增長。
十二屆全國人大環資委副主任委員龔建明據介紹,我國環境領域的基本法《環保法修訂案》已于4月24日表決通過,將于2015年1月1日開始施行,有望解決環境保護方面的共性問題。不過,駱建華表示,隨著我國環保投入的增加,以及鋼鐵、水泥為代表的高耗能、高污染產品峰值點的出現,預計在2020年后,我國主要污染物排放將會陸續達到峰值,污染排放將全面下降。但在2020年之前,“三高”消耗的峰值還沒有到來,我國環境污染將不會有任何改善。
環境問題也是政治問題
據介紹,2013年我國環境達標的城市只有拉薩、??诤椭凵健J粚萌珖舜筘斀浳敝魅挝瘑T賀鏗表示,大面積環境污染表明我國以GDP掛帥的發展已經不可持續,必須尊重自然、保護自然,把突出GDP增長轉變為突出民生的改善。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發展戰略和區域經濟研究部研究室主任劉勇表示,經濟發展是一個復雜的問題,環境保護也是一個復雜的問題,復雜加復雜就更加復雜。研究表明,發展經濟和保護環境一般要經歷“先污染、后治理”,“邊發展、邊治理”和“寧要綠水青山、不要金山銀山”三個階段,而我國目前正處于“邊發展、邊治理”階段。但受限于原有環保法律法規,我國普遍存在污染企業“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現實。由于地方保護主義,以及政府和企業在環境治理上沒有形成互動,始終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較終導致環境治理“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怪圈。
環保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夏光指出,目前我國環保行政執法部門往往采用“以罰代刑”,對環境類案件一罰了之,不走司法程序,客觀上縱容了環境污染行為的發生。
北京湖南企業投融資商會會長伍繼延承認,破壞環境確實是由企業生產引起的,因為企業作為國家經濟建設的主力軍,在創造價值的同時也成為資源消耗和碳排放大戶,但不能把污染環境的“板子”完全打在企業頭上。
找到發展和保護之間的平衡點
北京師范大學政府管理研究院院長唐任伍認為,中國夢首先是民生夢,而民生較基本的要求就是呼吸上新鮮空氣、喝上干凈的水、吃上安全的食品。目前,我國環境問題已經成為一個社會化問題,甚至是一個政策化問題,必然會影響到國家立法的進程,反過來“法治”也是尋找一條和諧發展道路的基礎和保障。
實際上,一個經濟仍處在發展、上升期的國家或經濟體,如果擁有清醒的環境保護意識、采取得當的環境保護對策,把環境治理措施嚴格落到實處,但重污染的性質并未改變,污染帶來的未來災難還不可知,主要是因為我們解決環境污染缺少更多的智慧、知識和能力。
如今,我國已經成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與1978年相比,2013年我國GDP增長了71倍,并正處于經濟轉型階段,但生態環境問題呈現出整體爆發階段。據悉,2003年我國環境污染造成的經濟損失占GDP的5.8%,而2013年我國環境污染造成的經濟損失已經占到GDP的9%。
北京師范大學中國公益研究院院長王振耀做出這樣的判斷,即2013年我國人均GDP是6800美元,開始從中等收入國家向中等發達國家邁進,但要達到發達國家人均GDP10000美元水平,未來發展經濟和保護環境將存在一場博弈。
據中國政法大學環境資源法研究所所長王燦發介紹,目前社會上流行著“經濟優先論”、“協調發展論”、“可持續發展論”、“環境優先論”等,要守護身邊的藍天碧水,就要旗幟鮮明地強調“環境優先”的原則。不過,在中國社會科學院企業社會責任中心常務副主任孫孝文看來,“環境優先”不能一刀切,一定要考慮到政府決策對生態環境的影響。保護環境很重要,但發展經濟同樣重要,所以要在經濟發展和保護環境之間找到平衡點。